学校教育统计管理制度

2025-05-30 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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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统计管理制度

篇1:学校教育统计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学校统计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教育部《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统计工作的目的是对学校事业规模与结构、学科与专业、教学与科研、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与交流、财务与资产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与统计分析,便于准确反映学校发展状况,提供重要决策依据,服务学校科学发展。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及《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上级下达的统计调查报表;及时、准确收集和整理学校管理所需统计资料,反映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利用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服务;运用统计手段,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分为综合统计工作和专项统计工作。学校综合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高基报表)、高水平大学办学绩效数据采集表、普通本科高校发展潜力指标数据采集表等综合统计报表。学校专项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上级对口部门的专业性统计业务报表。

第二章 织织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学校由校长或校长指定的校领导担任统计工作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处是学校统计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职能。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的统计工作,并在发展规划处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涉及本部门工作的相关统计任务。各学院与统计有关的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应指定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分管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纳入其岗位职责。

第八条 学校发展规划处综合统计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统计管理制度,执行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

(二)组织、协调全校综合统计信息工作,完成学校综合统计工作任务。

(三)审核对外报送的学校基本数据,编撰和印发学校基本数据统计公报。

(四)围绕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开展统计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推进学校基本统计数据的信息化工作。

(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各级部门及兄弟院校的工作交流。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统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业务情况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

(二)根据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学校下达的有关统计报表。

(三)保质保量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给学校的专项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四)根据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五)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历史资料。

第三章 统计工作内容与分工

第十条 学校统计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教职工统计由人事处负责。包括全校教职员工的人数、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务(称)、年龄、政治面貌、行政奖惩等内容。

高层次人才情况由人才办、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统计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

(二)本科教学及学籍统计由教务处负责。包括专业设置、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及课时、专业设置、学籍信息、学生考试成绩、学科竞赛、教学实践、质量工程、教学成果、教学奖励、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成果等各类有关数据。

有关学生第二课堂、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统计由校团委负责。

(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及成人教育生等学生统计分别由教务处和学生处、研究生院、海外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包括招生情况、在校生人数、来源、年龄、政治面貌、奖惩、毕业生人数、学位授予等内容。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由学生处负责。

(四)科学研究状况统计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处负责。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科研奖励、科研平台、知识产权与专利等内容。

(五)学科建设统计由发展规划处负责。包括各级重点学科、ESI学科建设情况等内容。

(六)社会服务情况由海峡创业育成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负责。包括横向经费、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项目等社会服务情况。

(七)资产设备统计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包括教学科研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数量及使用情况、学校占地面积和校舍面积(含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实验室面积、学生宿舍面积、生活用房等分类校舍面积)等内容。

(八)图书资料的统计由图书馆负责。包括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的种类、数量等,及各种有关的服务及设施使用情况等内容。

(九)基本建设统计由基建处负责。包括基建投资完成情况、校舍施工完成情况等内容。

(十)财务统计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包括各项预算内外经费收支情况和分析比较、投入产出情况、工资总额等内容。

(十一)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合署)负责。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教师出国项目、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赴台港澳交流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来访和回访、国际学术会议等等内容。

(十二)学校的新闻统计由宣传部负责。包括校外各级媒体有关我校的报道、校内媒体的新闻宣传等内容。

(十三)校友情况、社会捐赠统计由校友会负责。

(十四)各学院、研究院、研究所、基地、研究中心等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统计工作,并积极配合学校各职能部门的统计工作。

(十五)未列入以上范围内的统计项目,按其性质由发展规划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

第四章 统计工作流程与要求

第十一条 统计数据的采集。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严格按照统计调查范围、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统计数据,在报送期限内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证数据来源有据可查。

第十二条统计数据的报送。上级下达的要求以学校名义上报的综合统计报表,由发展规划处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按时报送。各类专项统计报表,由职责部门、直属单位归口负责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由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按时报送,并送发展规划处备案。学校下达的校内统计报表,各部门(单位)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由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时报送。

第十三条统计数据的发布。为保证统计资料准确、全面、统一,学校的基本统计数据以发展规划处正式发布的基本统计数据为准,其他部门(单位)不得发布与其不一致的数据。发展规划处每年初发布一次《学校基本数据统计公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更新学校主页网站的基本数据。

第十四条 统计数据的使用。各部门(单位)引用或对外报送学校基本统计数据,须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发展规划处核实。涉及特定用途的基本数据,应结合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单位)采集并使用最新统计数据。

第十五条统计数据的变更。各部门(单位)对报出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的,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附情况说明,报学校核实审批后,再交上级统计单位更正。已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汇总的统计信息和数据一般不得更改。

第十六条统计数据的归档。各部门(单位)均应保管好本部门(单位)的统计资料、各种统计报表以及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指示、通知、规定,对外报送的统计报表和资料要送交校综合档案室存档。属于国家保密的统计资料,统计人员须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篇2: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统计工作,根据《统计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统计工作是学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

学院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制度。

1、学院办公室是学院统计工作的`管理部门。院级各类统计资料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上级单位下发至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的条线上的报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填报,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上报。

2、学院各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各专、兼职统计员必须按时、如实地提供统计资料。

3、各部门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本部门统计工作,检查、督促并协助完成本部门统计任务。

第四条

各有关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完成统计任务。

1、各专、兼职统计员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各类统计资料及数据,并不得伪造、篡改;部门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资料及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强令、授意专、兼职统计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对拒绝、抵制篡改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专、兼职统计员进行打击报复。

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凡学院办公室收集的院级统计资料,各部门专、兼职统计员在填报时须签字,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核、盖章后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负责院级统计资料的综合、上报工作。学院办公室有关人员在统计汇总材料上签字后交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签批后方可报出。

3、凡属保密的各类统计资料,有关人员应按国家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4、各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应做好保管、归档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学校统计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教育部《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统计工作的目的是对学校事业规模与结构、学科与专业、教学与科研、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与交流、财务与资产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与统计分析,便于准确反映学校发展状况,提供重要决策依据,服务学校科学发展。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及《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上级下达的统计调查报表;及时、准确收集和整理学校管理所需统计资料,反映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利用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服务;运用统计手段,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分为综合统计工作和专项统计工作。学校综合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高基报表)、高水平大学办学绩效数据采集表、普通本科高校发展潜力指标数据采集表等综合统计报表。学校专项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上级对口部门的专业性统计业务报表。

第二章 织织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学校由校长或校长指定的校领导担任统计工作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处是学校统计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职能。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的统计工作,并在发展规划处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涉及本部门工作的相关统计任务。各学院与统计有关的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应指定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分管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纳入其岗位职责。

第八条 学校发展规划处综合统计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统计管理制度,执行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

(二)组织、协调全校综合统计信息工作,完成学校综合统计工作任务。

(三)审核对外报送的学校基本数据,编撰和印发学校基本数据统计公报。

(四)围绕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开展统计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推进学校基本统计数据的信息化工作。

(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各级部门及兄弟院校的工作交流。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统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业务情况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

(二)根据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学校下达的有关统计报表。

(三)保质保量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给学校的专项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四)根据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五)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历史资料。

第三章 统计工作内容与分工

第十条 学校统计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教职工统计由人事处负责。包括全校教职员工的人数、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务(称)、年龄、政治面貌、行政奖惩等内容。

高层次人才情况由人才办、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统计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

(二)本科教学及学籍统计由教务处负责。包括专业设置、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及课时、专业设置、学籍信息、学生考试成绩、学科竞赛、教学实践、质量工程、教学成果、教学奖励、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成果等各类有关数据。

有关学生第二课堂、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统计由校团委负责。

(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及成人教育生等学生统计分别由教务处和学生处、研究生院、海外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包括招生情况、在校生人数、来源、年龄、政治面貌、奖惩、毕业生人数、学位授予等内容。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由学生处负责。

(四)科学研究状况统计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处负责。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科研奖励、科研平台、知识产权与专利等内容。

(五)学科建设统计由发展规划处负责。包括各级重点学科、ESI学科建设情况等内容。

(六)社会服务情况由海峡创业育成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负责。包括横向经费、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项目等社会服务情况。

(七)资产设备统计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包括教学科研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数量及使用情况、学校占地面积和校舍面积(含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实验室面积、学生宿舍面积、生活用房等分类校舍面积)等内容。

(八)图书资料的统计由图书馆负责。包括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的种类、数量等,及各种有关的服务及设施使用情况等内容。

(九)基本建设统计由基建处负责。包括基建投资完成情况、校舍施工完成情况等内容。

(十)财务统计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包括各项预算内外经费收支情况和分析比较、投入产出情况、工资总额等内容。

(十一)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合署)负责。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教师出国项目、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赴台港澳交流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来访和回访、国际学术会议等等内容。

(十二)学校的新闻统计由宣传部负责。包括校外各级媒体有关我校的报道、校内媒体的新闻宣传等内容。

(十三)校友情况、社会捐赠统计由校友会负责。

(十四)各学院、研究院、研究所、基地、研究中心等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统计工作,并积极配合学校各职能部门的统计工作。

(十五)未列入以上范围内的统计项目,按其性质由发展规划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

第四章 统计工作流程与要求

第十一条 统计数据的采集。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严格按照统计调查范围、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统计数据,在报送期限内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证数据来源有据可查。

第十二条统计数据的报送。上级下达的要求以学校名义上报的综合统计报表,由发展规划处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按时报送。各类专项统计报表,由职责部门、直属单位归口负责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由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按时报送,并送发展规划处备案。学校下达的校内统计报表,各部门(单位)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由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时报送。

第十三条统计数据的发布。为保证统计资料准确、全面、统一,学校的基本统计数据以发展规划处正式发布的基本统计数据为准,其他部门(单位)不得发布与其不一致的数据。发展规划处每年初发布一次《学校基本数据统计公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更新学校主页网站的基本数据。

第十四条 统计数据的使用。各部门(单位)引用或对外报送学校基本统计数据,须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发展规划处核实。涉及特定用途的基本数据,应结合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单位)采集并使用最新统计数据。

第十五条统计数据的变更。各部门(单位)对报出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的,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附情况说明,报学校核实审批后,再交上级统计单位更正。已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汇总的统计信息和数据一般不得更改。

第十六条统计数据的归档。各部门(单位)均应保管好本部门(单位)的统计资料、各种统计报表以及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指示、通知、规定,对外报送的统计报表和资料要送交校综合档案室存档。属于国家保密的统计资料,统计人员须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篇4:学校教育统计工作计划

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紧密围绕省统计“改革创新年”活动要求及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以学习宣传贯彻《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坚持服从服务于统计改革大局,为全市统计科学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健全完善制度,着力提升依法统计水平

1、配合省局开展《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立法调研活动。

2、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清理工作。

3、探索开展县、乡政府统计事务委托代理试点。

4、制订《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企业统计规范化认证工作,推动企业(单位)统计基础建设。

二、深化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统计法影响力

1、通过媒体宣传、集中培训、在线学习、送法上门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

2、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将《条例》纳入地方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3、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继续做好经济普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时点的普法宣传。做好统计普法考试、登记,全面完成统计“六五”普法任务。

三、强化检查指导,不断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1、按照“群众有举报的必查、弄虚作假的必查、拒绝配合的必查”的要求,选择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企业作为重点,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反映发展成果。

2、加强对源头数据监督核查,杜绝对数据生产中间环节的非法干扰,强化责任追究。认真做好三季度国家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

3、结合统计双基建设,以为统计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基层统计部门服务、为统计各专业服务,为统计调查对象服务为出发点,加强对重点地区(单位)的行政指导。

4、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效果。开展乡镇分片执法试点,尝试建立统计执法条块结合考核模式。

篇5:学校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保证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正常、有序的进行,充分调动学校各层次教育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如期地按计划实施预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理论与时间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于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本制度按照“规范管理、关注过程、分层要求、追求实效”的要求,对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的选题、报审、评审、管理、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宣传推广和评奖等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章组织

1、健全校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

(1)、由校长、科研室主任、信息技术处主任、课题组长组成课题研究的领导小组。

(2)、建立分工合理,落实到人的资料管理方式,做好日常科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3)、成立教育科研专家评审组,对教育科研课题进行指导与评审。

2.健全学校科研课题管理网络

总课题下的各子课题

科研室

(教导处)各学科教研组

校园网管理中心

校长室多媒体编辑、制作室

信息技术处电子阅览室

有线电视台

财产保管室

总务处

资料室

3、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的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科研发展的总方针,遵照国家总课题组有关科研规划和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规划本校的科研工作;负责本校的科研发动工作;组织科研课题并负责实施和管理;组织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对科研工作进行充实、评估和检查;负责实施科研的奖惩。

4、校科研室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

以“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发展规划”、“校教育技术工作实施细则”为纲,主动承担区级以上的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章科研课题管理

1、本条例规范的主要是本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以上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本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以上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在全国范围内教育改革与发展中要探究的重大问题;校级一般课题原则上是学校各级教研组或各学科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区级以上重点课题:

(1)、进行课题申报:申报课题的内容要完整。

(①课题名称;②确定课题的依据;③研究目标、主要内容;④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分析⑤课题组成员、负责人;⑥实验研究步骤及进度,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⑦课题经费等。)

(2)、科研室主任每学期初制定学校科研总计划;安排好学期研究课进度;期末完成一份阶段性小结。并做好所有资料(电子稿和文稿)的收集工作。

(3)、在课题的研究过程中要有严谨的科研态度,主动学习上级下发的各项文件,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过程研究。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每学期围绕课题研究的主题上1-2节实验研究课;完成1-2份资料汇总;每学年至少写一篇参与课题研究后的科研论文。

(4)、完成课题结题的各项工作。

(5)、重视科研成果的.推广和改良。积极参与各类科研比赛。

(6)、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随时准备上级的检查指导。

校级一般课题:

(1)、各教研组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规划与主课题方向,结合学科特点与教改精神,并从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理论文献中发现问题,制定各教研组的课题研究方案,填写《平二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并于每学年开学初上报科研室审定与备案。

(2)、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经验论文、发表文章、获奖证书、理论学习资料、研究报告等。

(3)、校级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课题活动计划”,每学期课题

组活动不少于4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及时做好“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每

学期末进行“课题活动总结”。每位参与课题研究的老师期末撰写论文或经验总结。

(4)、平时备课上课要贯彻课题要求,每位课题成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研究课。

(5)、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的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校级课题组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校科研室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填写《平二教育科研一般课题结题申请表》,并提供课题研究结题的材料。结题须经校科研专家鉴定小组鉴定,才能确定结题并发放结题奖。

2、凡本校教师申报的科研课题或教改课题,必须经校审查签署意见后再上报。校外合作科研计划,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经校研究认可后,报校科研室备案。

3、每年第四季度,在总结当年科研计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下一年的科研计划预测和论证。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在校创收收入中划拨一定的经费用于科研室的正常运行、课题的研究和教师科研成果的奖励。

第五章科研成果的管理及确认

我校教师的科研课题、教改课题、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等必须署名平利路第二小学,并持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科研室登记确认,备案。

第六章科研奖惩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学、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组织好学校的科研力量,保证科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按质按期完成,不断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特定下列奖惩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国家及市、区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以及校级一般课题的研究人员。

(一)、平时考核:

1、日常考勤:所有相关课题组成员每月按时参加课题组活动(听课、评课),能及时交流合理化建议,并能积极参加集体学习的进行每月日常考核。

2、资料整理:每位课题研究教师在进行每一轮课题研究后及时进行资料的整理归纳工作,且资料齐全、工整,格式统一的,每学期末能及时将资料交课题组长。

3、论文撰写:

期末在校范围评比优质的实验课、个案、论文等并与期末考评挂钩。根据各学科科研人员积极承担课题研究,能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开展课程整合,促进各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不断拓宽研究领域,为扩大和提高我校科研的规模、水平和整体实力作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年终奖励。

(二)、立项奖励:

1、参加各类全国、市、区、校级课题研究展示活动表现突出的,按分工及承担任务的轻重给予适当的奖励。

2、参加全国、市、区、校各级各类论文、课件、研究课比赛并获得一定奖项的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3、做好学校专题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不断扩大范围,拓展深度,为形成校园网站而努力的个人给予专项奖励。

3、按规定对参与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和奖励;对于奖励在项目争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给予组织管理奖;对于实施课题得力的个人,学校将按每个立项项目的比例予以奖励。

4、参与课题的研究工作是评优晋级的前提条件,有优秀阶段性成果或结题成果推广较好的教师优先。

篇6:学校教育管理制度

教育科研是一项极具创造性、科学性的学术研究活动,搞好小学教育科研管理是小学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检测、评估等,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使我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形成具有城东特色的教育科研管理模式,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城东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一、目的意义:

搞教育科研是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方法,也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此,必须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通过对教育科研课题的专题研究,一方面使教师掌握教育科研的基本方法,培养一批科研型的骨干教师队伍。另一方面要针对当前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小学教育改革的思路、策略和途径,形成我校教育科研特色。同时为促进教育科研成果尽快推广、应用,必须建立一套有利于操作、检测、评估课题的管理办法。

二、课题分类:

1、学校教育科研课题以校级立项课题为基础,校级立项课题是学校课题管理的主要对象。在此基础上逐级选择推荐,逐步形成由校、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课题组成的课题网络。

2、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分为学科类课题和非学科类课题两大类。

三、课题管理机构和管理内容:

1、校级各类立项课题均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根据相应级别教育科研机构制订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2、课题管理的内容包括课题申报、课题方案制订、论证及立项、课题的实施、阶段总结报告和实验报告、课题的中期检测、课题成果鉴定、课题成果的推广等环节。

四、课题管理程序:

(一)、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1、每年九月份由课题负责人选准课题,填好课题申报表,写出课题实验方案送校教科室。教科室根据所报课题进行审阅。并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进行论证,对有较高学术价值、便于操作的优秀课题向上级教育科研部门推荐,争取立项。其余的作为校级课题。

2、立项原则:鼓励性原则。鼓励全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并通过科研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能力。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人员具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深入开展研究的精力。能制定出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研究方案。实用性原则。强调教育科研对本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指导作用,强调教育科研对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有切实的促进作用。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正确,研究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分,内容具体,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二)、课题的实施

1、校教科室管理的课题范围是校级课题和以我校名义申报的各级各类课题。

2、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研究的各项工作。

3、周期一年以上的课题每学期必须制定阶段性课题研究计划,应按时写出阶段性研究总结。

4、课题组长要经常性组织教师研讨,收集资料,及时记录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研究体会,按月向校科研室汇报。

5、课题申报人应维护课题研究的严肃性,要设法保证课题按时结题。同时,更要注意科研的科学性和对教育的实际指导意义,在研究过程中可作不断的改进或提高。

6、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因故不能按时结题或不得不中止的课题,须书面说明理由,由教科室备案。无不可抗拒原因而不按时结题的,不得申报新一年课题。

(三)、自查、检测

每位实验教师每学期末要写出阶段实验总结,向学校教科部汇报教育实验过程中的得失,并将实验过程中积累和收集的资料、数据等一并交校教科室存档,便于学校对实验中期、实验结果进行检测、评估。

(四)、课题结题与鉴定管理

1、凡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由校科研室负责鉴定工作。课题负责人向校科研室递交《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并附下列资料:课题研究主体报告、全部研究成果反映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文、图表、录音、录像、软件和事物等)

2、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由上级科研部门给出鉴定。

3、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育专著和教育软件,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五、奖励按实验成果价值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篇7:学校教育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是教学、教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长期不间断性的科研活动是每个教师必须履行的职责,每位教师都应认同学校的科研方向,并主动地、能动地成为教育科研的主人。要求每个科(级)组围绕小学校各时期主课题拟定科研子课题,35周岁教师做到“人人齐参与,个个有项目”。

2、学校科研工作采用“校长、分管校长领导—教科室具体管理—课题组负责落实”的管理模式,其中教科室是管理科研的职能部门。学校、科(级)组、教师开展课题研究要有五个基本环节:

(1)项目确立;(2)开题论证;(3)开展研究;(4)总结成果;(5)成果评价。

3、教育科研课题的负责人以及科研组长要根据学期进程周期性的特点做好管理常规工作。期初,主要对前一学期的课题研究工作情况进行分析,以便结合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制订新课题或抓好结转课题,即诊断性管理。期中,主要以课题计划所规定的目标,检查实验研究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行过程性管理。期末,主要作好实验检测、结果统计写好实验报告、进行终结性管理。

4、学期中定期开展活动,确保活动的实效性。各课题组至少两周活动一次,活动时间为双周四晚上,采用点名制度,活动要有详细记载。各课题组负责人每月召开课题组成员会议一次,交流、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5、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了解新信息。要求教师利用继续学习的时间结合自己研究课题,主动地、有针对性进行理论学习,作好学习笔记,教科室定时检查。每学期检查继续教育记录本各一次。

6、明确每个课题组成员在本课题研究中的任务与角色。对于没有参加实质性研究的教师,课题组长有权提出更名。学校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取消年度考核栏目的课题研究资格分数,以杜绝虚挂名现象发生。

7、科研与教研相结合,教师要把课题研究自觉地落实在平时的备课、上课、岗位练兵以及各种教育活动中,根据实验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合理、系统地操作实施。

8、注意原始材料的积累,分类归档。课题负责人和有关的实验教师要收集以下科研资料交到学校教科室存档,结题报告、证书交学校档案室(每学期期末收缴):

(1)计划性资料。包括总体实验设想、设计实验方案及开题报告。

(2)基础性资料。实验对象的基础情况。如学生居住地址、家庭成员、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实验班学生的基础状况;实验教师的情况,学历、教龄、教学水平、科研成果等,填写《尧塘中心小学教育科研工作手册》。

(3)过程性资料。如实验课教案,典型实验课纪实,课后分析研究记录,课外活动的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的情况。教师实验研究的观察记录、随笔,以及社会、家长、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4)专题性资料。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研究资料。

(5)效果性资料。包括个案变化及群体变化的资料,如测试成绩的统计分析度量、答案、试卷及有价值的学生作业、制作、作品等成果。

(6)总结性资料。包括学期,学年或专题的研究总结、论文、报告。

实验资料在形成、积累、归档时,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系统;建立课题档案要科学、适用。

9、教师要及时总结研究成果,每学期根据研究课题上好一节课题研究公开课,写好一篇论文或案例。第一学期缴交论文时间为:寒假后教师回校集中的第一天。第二学期缴交论文时间为:暑假回校日。

10、在学校教育科研管理中,要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行为,教科室要加强科研过程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内容包括:对已立项项目实施过程的定期检查、监督和项目承担者定期汇报等,以利于对科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原方案或计划中的不妥之处及时调整,对遇到的困难给予及时帮助解决。

11、校长要想方设法争取扩大科研经费来源,支持课题研究,合理分配科研经费。对教育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书刊、设备及必要的会议、差旅费等,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给予资助;对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费,要确保专款专用,并对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检查。

12、在教育科研管理中科研处应特别重视对教育科研成果的处理。对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科研处要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措施予以大面积的交流、推广和应用。

篇8:学校教育管理制度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得越来越迅速,当前我国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制度方面也相应地出现了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影响了我国高等教育对人才的培养方面的作用。只有树立正确的育人理念,建立利于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各职能部门之间协同运转,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才能更好地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更加快速、高效的发展。

关键词:高等教育;教育管理制度;问题及对策

培养人才越来越成为我国高等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任务。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也要围绕着人才培养这一重要任务来展开。而当前正确看待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制度中的问题以及提出正确的解决方法就成了首要任务。

一、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制度中主要包含四个方面: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课程管理制度以及教学设施管理制度。因此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就主要从以上四个方面展开。

1、教师管理制度严重损害了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教师在学校的教学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积极性就成了提高课堂效率,健全和完善高校教育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在当前,大部分高校对于教师教学积极性的调动明显力量不足,相应的教师在教学研究和教学方法改革方面的动力也就不足,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以及教师职称评定方面。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是现阶段我国高等学校教师收入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教师教学的工作量是指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课时(40-45分钟)授课,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计算一课时工作量。因此教师的课时量的多少就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以这种方法计算教师收入,教师在整个学期的教学过程中,授课周数越多,每周的实数越多,收入也就越多,但也会因此导致给学校压缩教学实数,调整课程结构造成很多的困难。学校的课程弹性少,不能够及时融入跟随社会变化产生的一些新课程,课程对于学生的选择性也会变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也会对我国高等学校教学改革、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发展产生阻碍。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的评定也是关系到教师自身利益的一个方面。一般的职称评定,主要包括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两个方面。教学评定的硬性指标是课时量,其中虽然对教学质量也有相应的要求,但高校对于教学质量评价方面的制度并不健全。因此教师就会把大部分精力用在科研方面,而对于怎样能够提高课堂效率,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师反而不会投入大量的精力。

2、课程管理过于微观。课程管理在广义上讲包括课程产生过程和课程实施两个方面,而在狭义上讲主要是课程产生过程方面,也就是课程的编制。由于高等学校课程管理的自主性不大,也就导致了课程编制缺乏弹性,不利于学生自主性和主体性的发展。我国高等学校制定课程主要是根据国家对高等学校公共课程设置标准来安排的。在国家的总体安排下,高等学校根据培养目标来确定学生的培养方案。国家对课程进行全面、具体的规定,其中有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大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公共计算机课程,还有专业课的种类以及课程时数。只有部分专业课程由学校自行开设。这就导致我国高等学校课程开设的较为单一。

3、教学设施管理无法为教学管理提供充分的条件。高等学校对教学设施的管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包括教室的管理、物资的管理、实验器材以及实验材料的管理、图书馆资源的管理等。管理方式也主要有两种:一是学校全部负责对各种资源的管理与分配;二是学校负责一部分,另一部分实行社会承包制。但是不管是哪种管理方式,在学校教室资源、实验室资源以及学校的财务制度都是由学校自身来管理的。目前我国的这种管理方式出发点都是便于学校的管理,而对于人才的培养方面是不涉及的。高等学校的管理,大多是从自身发展和便于管理等方面出发的,但是在其中忽略了对于学生自身的发展问题,对教学活动的有效进行考虑的也并不全面。首先,在高校建设中,大教室的数量明显多于小教室。这样有利于学校上课方面的安排,但却对学生造成了诸多不便。而且教室的桌椅一般都是固定化的,也不利于形成一个良好的课堂氛围。其次,在校园环境中也是更多地考虑学校整体的环境,而并没有考虑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适合学习交流的环境。最后,在学校的图书馆中,实行的也是正常的工作时间制度,这样就不能满足学生在课余时间去图书馆学习的需求,使学生的活动受到了限制。

二、高等学校教育制度解决的基本方法

1、从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尽管在高等学校发展中发展科学和服务社会也有着重要作用,但是高等学校发展首先应该满足的还应该是人才的培养。在高等院校中,一个学校只要首先承担了培养人才的责任,其他两项就算没有得到满足,也可能是一所好的大学。相反来说,没有承担好培养人才的责任就不可能成为一所好的大学。我们要贯彻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理念,首先就应该使学校的各职能部门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一切教学活动、学校活动都应该围绕人才培养来展开。其次,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一定要跟随社会发展的潮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培养人才,将社会发展的潮流融入学生培养的过程中,保证人才培养的可用性、实时性以及有用性。2、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交流。高等学校的基本组成部分分别为:教师、学生、课程和基本的教学设施,在整个教学活动的`过程中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不可分离。只有各部分之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才能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更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建立各部门协同机制,首先是要让各部门都融入高等学校教育管理体制中去,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也会有相应的提高。其次,各个部门之间应该加强各自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两者之间交流的途径,同时制定相关的制度,加强交流,各职能部门增加工作的了解,形成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沟通的良好的状态。

篇9:学校教育管理制度

信息中心工作职能信息中心是学校实施教育信息化的重要部门,担负着学校各类信息化应用的建设、管理、服务、维护的只能。具体的工作任务如下:

1、总体工作:负责学校信息化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校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管理,信息资源的收集、制作、利用、发布的过程、方法和手段,承担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信息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职能范围:负责计算机网、广播网、电视网、电话网等校园网络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以及计算机、电教、图书馆、阅览室、文印室、广播站和校报等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3、教学任务:承担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任务,贯彻执行本校的教学计划,提高全省信息技术课汇考的通过率。

4、培训任务:搞好多媒体课件、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和办公软件应用的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信息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信息化应用技能。

5、校园网建设:负责校园计算机网、广播网、电视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

6、网站建设: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更新,做好网上宣传和网上办公。

7、照相录像:承担校内宣传和教学工作的录像和照相任务,学科研究等专题片的制作,硬盘复制、光盘刻录、图片扫描、视频采集等。

8、课件制作:教学课件和教学素材的制作与保存。

9、信息采集:负责学校信息资源的收集与采编,建立学校资源库(课件、教案、试题、教学光盘等),发布在学校内部办公网上,为教育教学服务。同时,也为学校领导及其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10、电教服务:准备好各教研组多媒体课堂教学任务所用的电教设备,负责学校各计算机室的上机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11、维护咨询:负责对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计算机教室、各办公室、广播站、文印室、编辑部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各班教室的广播和线路,负责为全校师生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2、团队建设:信息中心要逐步选聘、培养优秀人才,形成一支由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计算机硬件维护、软件开发、网站建设、教育教学、电教、管理及服务等各类人才组成的专业队伍,要有很强的业务经验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教师办公计算机管理制度教师办公计算机是学校实施现代化教育教学的重要工具,为保证其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1、各年级组的计算机,年级组长为该计算机管理责任人,各处室的计算机,处室主任(负责人)为该计算机管理责任人。

2、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办公设备,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使用者要负全部责任。

3、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尤其是不得更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工作组名等。

4、拆卸计算机外壳,或维修零部件,应在管理责任人的同意下进行。

5、不得随意调换他人计算机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也不能私自更换好的零部件作其它用途,如遇自己解决不了的故障,请与信息中心联系,由信息中心检查维修。

6、计算机原则上不得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软件,严禁教师在上班时间利用年级组、处室计算机打游戏、聊天或做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不相关的事。

7、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预防计算机病毒,恪守信息道德,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允许浏览不健康网站。

8、学生不得使用办公室的计算机,若帮教师进行录入等工作,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9、应保持计算机和电脑桌的清洁,注意防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10、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下班时务必切断插座电源,确保用电安全,关好窗,锁好门,以防被盗。

篇10:学校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保证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正常、有序的进行,充分调动学校各层次教育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如期地按计划实施预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于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本制度按照“规范管理、关注过程、分层要求、追求实效”的要求,对校承担的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的选题、报审、评审、管理、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宣传推广和评奖等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章组织

1、健全校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

(1)由校长、科室主任、课题组长组成课题研究的领导小组。

(2)建立分工合理,落实到人的资料管理方式,做好日常科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健全学校科研课题管理网络

科研领导小组(一级)、科研小组(二级)、校长室、继教处、教导处、少先队(三级)、县骨干、市骨干、优秀教师、学年组长、班主任(四级)

3、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的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科研发展的总方针,遵照课题有关科研规划和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规划本校的科研工作;负责本校的科研发动工作;组织科研课题并负责实施和管理;组织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对科研工作进行充实、评估和检查;负责实施科研的奖惩。

4、校继教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

以学校继续教育发展为纲,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章科研课题管理

1、本条例规范的主要是本校承担的省、市、县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本校承担的省、市、县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在全国范围内教育改革与发展中要探究的重大问题;校级一般课题原则上是学校各级教研组或各学科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县级以上重点课题:

(1)进行课题申报:申报课题的内容要完整。(①课题名称;②确定课题的依据;③研究目标、主要内容;④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分析⑤课题组成员、负责人;⑥实验研究步骤及进度,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⑦课题经费等。)

(2)继教主任每学期初制定学校科研总计划;安排好学期研究课进度;期末完成一份阶段性小结。并做好所有资料(电子稿和文字稿)的收集工作。

(3)在课题的研究过程中要有严谨的科研态度,主动学习上级下发的各项文件,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过程研究。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每学期围绕课题研究的主题上1-2节实验研究课;完成1-2份资料汇总;每学年至少写一篇参与课题研究后的科研论文。

(4)完成课题结题的各项工作。

(5)重视科研成果的推广和改良。积极参与各类科研比赛。

(6)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随时准备上级的检查指导。

校级一般课题:

(1)各教研组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规划与主课题方向,结合学科特点与教改精神,并从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理论文献中发现问题,制定各教研组的课题研究方案,填写《五家站中心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并于每学年开学初上报继教处审定与备案。

(2)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经验论文、发表文章、获奖证书、理论学习资料、研究报告等。

(3)校级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课题活动计划”,每学期课题组活动不少于4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及时做好“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每学期末进行“课题活动总结”。每位参与课题研究的老师期末撰写论文或经验总结。

(4)平时备课上课要贯彻课题要求,每位课题成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公开研究课。

(5)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的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校级课题组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校继教处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填写《五家站中心校教育科研一般课题结题申请表》,并提供课题研究结题的材料。

2、凡本校教师申报的科研课题,必须经校审查签署意见后再上报。校外合作科研计划,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经校研究认可后,报校继教处备案。

3、每年第四季度,在总结当年科研计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下一年的科研计划预测和论证。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在校教育经费中划拨一定的经费用于继教处的正常运行、课题的研究和教师科研成果的奖励。

第五章科研成果的管理及确认

我校教师的科研课题、教改课题、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等必须署名五家站中心校,并持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继教处登记确认,备案。

第六章科研奖惩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组织好学校的科研力量,保证科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按质按期完成,不断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特定下列奖惩制度: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以及校级一般课题的研究人员。

(一)平时考核:

1、日常考勤:所有相关课题组成员每月按时参加课题组活动(听课、评课),能及时交流合理化建议,并能积极参加集体学习的进行每月日常考核。

2、资料整理:每位课题研究教师在进行每一轮课题研究后及时进行资料的整理归纳工作,且资料齐全、工整、格式统一,每学期末能及时将资料交课题组长。

3、论文撰写:

期末在校范围内评选的优质课、论文等与期末考评挂钩。根据各学科科研人员积极承担课题研究,能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开展课程整合,促进各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不断拓宽研究领域,为扩大和提高我校科研的规模、水平和整体实力作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年终奖励。

(二)立项奖励:

1、参加各类课题研究展示活动表现突出的,按分工及承担任务的轻重给予适当的奖励。

2、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课件、研究课比赛并获得一定奖项的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在县级、市级、省级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育论文分别奖励100、150、300元。

3、按规定对参与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和奖励;对于奖励在项目争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给予组织管理奖;对于实施课题得力的个人,学校将按每个立项项目的比例予以奖励。

4、参与课题的研究工作是评优晋级的前提条件,有优秀阶段性成果或结题成果推广较好的教师优先。

篇11:统计管理制度

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防止数出多门,乱发报表,根据《中华人了共和国统计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厂各部门的统计管理工作。

第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二章  统计报表管理

第三条   对各种定期上报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人员要及时负责向公司主管部门填报,并负责报表的.准备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   对本单位的各类报表,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格式,各厂属各部门必须按时填报。

第五条   各级统计人员应加强指标的分析,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有关指标的波动原因,为分析和预测提供资料。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第六条  厂属各部门的统计资料、统计数字,一律以本部门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第七条  各级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混乱的现象。

第八条  本厂各项主要统计资料,应由综合统计人员负责保管,厂属各部门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部门统计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  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统计资料,采用台账形式,按月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第十条   各部门编制的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部门主管批准、综合部核准后方可销毁。

第四章  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第十一条  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更正。

第十二条  本厂内部报表发现数字错误时,可根据不同情况按下列办法订正:

(一)日报表当日发现差错时,应及时电话或口头查询更正,隔日发现差错时,应在当日报表上说明。

(二) 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更正。

第五章   统计工作的交接

第十三条  统计人员调动工作台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正常进行。

第十四条  统计人员调离工作台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将经办工作情况全碉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二)培训接替人员的来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三)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账、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

篇12: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培养学生具有民族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科学文化知识、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注重基础,鼓励冒尖,合理负担,讲究学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健体,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

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课程计划、课程大纲和教材的要求管理实施教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式,采用现代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加强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二)加强教改科研工作,引进教改成果,推广本校教改经验。不断提升科研层次,以科研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

(三)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着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发现和培养有特长的学生。

(四)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着重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活动、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五)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学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教务处每学期组织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考试工作规程组织好各学科的会考、考查和升学考试。年级段、教研组在征得教务处同意的基础上可组织单元考试(月考),但必须严格控制次数。考后教师应认真做好学生成绩的评价、统计和分析工作,分析注意研究学生的答题行为和反馈信息,反思调整教学行为,从提高教学质量上调控课堂教学。

(六)按学科设立教研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长的职责主要是组织本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

(七)执行《中学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学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加强健康教育、美育、劳技教育和科技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八)加强学籍管理,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健全学籍档案,严防优秀学生外流,严格学生借读转学制度。严肃教学资料征订和打印工作,教务处负责选择教材和辅导资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更不得兜售或强行搭配出售其它书籍,不得将编印的复习资料、试题等在学生中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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